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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在招降台灣時說台灣如接受一國兩制,條件可以比香港高,如擁有軍隊、自由選舉等,如今觀察馬迄今一連串的外交兩岸大戰略,其內涵中台灣的地位竟和中國提出的招降內容相差無幾,分析如下:

1. 比香港高,因為台灣仍可行使相對完整的自治權,自選元首和議會。

2. 比蘇聯時代的白俄羅斯、烏克蘭低,因為無法成為聯合國會員國。

3. 比天朝時代的中國藩屬如韓國低,因為無法像韓國可以和各國互派大使。

4. 台灣讓出的已不只是法理主權而是事實主權。

總結下來馬團隊替台灣安排的地位是:比一國兩制多一點,比附庸國小許多,放棄做為主權獨立的國家,是為準附庸國。附庸國的定義正是這樣的:內政上充分自主,但在外交上由宗主國替他決定。雙方的差別只在於馬仍希望據有準附庸國的地位,然而連這樣的定位北京都明確否定,在胡六點發表的同時,中國駐美代表進一步說明說,中國不只不接受台灣獨立,"半獨立"也絕不接受。所謂半獨立大抵是和準附庸國相當。中國既然不可能接受中華民國是國家,因此台灣的地位將連附庸國都不是,只是略高於香港的一國兩制的定位而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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