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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署書上之戶籍地址、身份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,可由他人代為填寫,但簽名蓋章的部份,應由本人親自完簽名或蓋章即可,但不可代。

可否蓋指印部份較為麻煩,不建議採用:親人如不會寫字,應於簽名處由他人填寫完成後,蓋上本人指印,再經由兩人簽名後,始生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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